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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幕交易报告义务:了解表格 3、4 和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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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证券法要求与上市公司有重大关系的特定人士披露其持有的公司证券及其交易情况。这些信息通过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3号、4号和5号表格进行披露,有助于提高内部人士持股和交易活动的透明度。

持有公司任何类别证券超过10%的高管、董事和个人通常被视为“内部人士”。这些内部人士必须使用表格3、4和5报告其持有的公司证券及其交易情况。

本文解释了每种表格的提交时间以及它们披露的信息。

谁必须填写表格 3、4 和 5?

联邦证券法要求某些个人申报其持有的公司证券及其交易情况。这些个人包括:

  • 公司高管
  • 公司董事
  •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2条注册的公司任何类别股权证券的10%以上的实益所有人

这些人通常被称为“内部人士”。他们的报告义务源于联邦证券法中的内部人士报告条款。

表格 3:受益所有权初始声明 

表格 3 用于报告内部人士对公司证券的初始所有权。

何时必须提交表格 3

当某人成为公司内部人士时,例如,当他们被任命为董事或受聘为公司高管时,他们必须提交3号表格,披露其持有的公司证券。

提交截止日期

表格 3 必须在成为内部人士后的 10 天内提交。

这份文件确立了内部人士在公司的基本持股比例。 

表格 4:报告内幕交易

表格 4 用于报告公司内部人士对公司证券的交易。

何时必须提交表格 4

大多数情况下,当内部人士买卖公司证券时,该交易必须在 4 号表格上报告。

这些交易可能包括涉及以下方面的购买、出售或其他所有权变更:

  • 普通股
  • 可选项
  • 认股权证
  • 可转换证券或其他衍生工具

提交截止日期

表格 4 一般必须在交易日后的两个工作日内提交。

该文件披露了涉及的证券数量、每股价格以及有关交易的其他细节。

表格 5:特定交易年度报表

表格 5 用于报告当年未报告的某些交易。

何时必须提交表格 5

在以下情况下需要填写表格 5:

  • 某项交易无需提交表格 4,或
  • 今年早些时候未报告这笔交易。

例如,内部人士的某些小额购买交易,如果低于规定的报告门槛,可能不会立即报告,但之后必须在 5 号表格中披露。

提交截止日期

表格 5 一般必须在公司财政年度结束后 45 天内提交。

表格 5 不需要重复表格 4 中已经报告的交易。

为什么内幕报道如此重要 

表格3、4和5为投资者提供了有关内部人士持股和交易活动的信息。内部人士买卖股票的报告可以提供有关内部人士对公司业绩或前景看法的重要信息。

同时,内部人士进行交易的原因多种多样,包括分散投资或满足流动性需求。因此,解读内部人士交易时,应结合公司的整体情况进行分析。

这些文件可通过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EDGAR数据库公开获取,投资者和市场参与者可以查看内部人士持股情况和交易活动。 

关键精华 

表格 3、4 和 5 在内幕交易报告框架内发挥着不同的作用:

Form Purpose Filing Deadline
Form 3 首次披露内部人士持股情况 成为内部人员后10天内
Form 4 报告内部人士的买卖交易 交易完成后的两个工作日内
Form 5 报告了某些此前未披露的交易 财政年度结束后45天内

这些文件共同有助于提高上市公司内部持股和交易活动的透明度。

如果您想讨论内幕交易报告要求或遵守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表格 3、4 和 5 的相关事宜,我们的团队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联系人:Nick L. Torres 律师和郑志奇律师

戴着眼镜、留着黑色长发的艾薇,身穿白色衬衫,背景简洁。

作者:卢薇薇

法官助理

卢薇薇律师专长于证券法、公司事务及上市公司相关业务。她精通英语和普通话,并拥有对跨境商业和文化环境的深刻理解,能够帮助中国企业应对复杂多变的美国法律法规环境。凭借卓越的跨文化沟通能力,她协助客户高效完成交易,实现业务目标。

穿着西装的专业人士在现代办公环境中自信地微笑。

主要联系人:Jan Louise Henry,Esq.

创始人 | 执行合伙人
Jan Louise Henry 律师是 Crestfield at Law, PC(T&Z 商业法)的创始人兼执行合伙人,专门从事与中国相关的公司和证券交易,包括风险投资、私募股权、并购和证券发行,并精通餐饮法和中国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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