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内容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工作人员暗示,对某些首次公开募股发行人的停摆前宽限措施有限。

学习中心
北京的城市景观,现代化的摩天大楼、郁郁葱葱的绿色植物和蔚蓝的天空下的繁忙高速公路。
立即获取帮助
我们的目标是简化法律事务并提供清晰易懂的支持。

为应对可能出现的联邦政府停摆,准备进行首次公开​​募股的公司应注意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公司财务部门工作人员已非正式地传达的一项有时效性的安排,该安排已在市场出版物和律师事务所的警示中有所报道。

在1月29日和30日(星期四和星期五)政府停摆前的短暂窗口期内,公司财务部非正式地表示,将考虑加快符合条件的IPO发行人注册声明的生效速度,这些发行人已经通过了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评论并公开提交了注册声明,但尚未完成通常的15天等待期。

在最近一次政府停摆期间,这种住宿方式无法提供,而且其范围和持续时间也有限。

资格标准

要符合此项住宿条件,必须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 发行人的注册声明必须完全通过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工作人员的意见审查。
  • 发行人必须在 1 月 16 日或之后将其保密注册声明转换为公开文件,这样,标准的 15 天等待期就不会在停摆开始之前到期。
  • 发行人必须在停工前一天(例如 1 月 30 日星期五下午晚些时候)提出生效申请。根据此项安排,发行人不能在 1 月 29 日星期四提出生效申请。
  • 发行人必须通过 EDGAR 通信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工作人员提交一份承诺书,确认其不会在公开备案日期后十五天内开始路演,即使加速生效也是如此。

规划注意事项

正如以往经济停摆期间所观察到的,政府资金中断并不意味着企业就无法进入资本市场。在特定情况下,首次公开募股(IPO)和其他发行仍可进行,因此提前规划至关重要。

在 1 月 16 日之前公开提交注册声明并计划在 1 月 30 日之后申请生效的发行人,可能会希望根据这项便利措施重新评估其时间安排,并考虑在停工之前加快生效。

对于有关政府停摆期间的住宿安排或IPO计划的问题,我们的团队随时准备提供帮助。

作者: Jan Louise Henry 律师和 Weiwei Lu

联系人:Nick L. Torres 律师和郑志奇律师

穿着西装的专业人士在现代办公环境中自信地微笑。

作者:Jan Louise Henry,Esq.

创始人 | 执行合伙人

Jan Louise Henry 律师是 Crestfield at Law, PC(T&Z 商业法)的创始人兼执行合伙人,专门从事与中国相关的公司和证券交易,包括风险投资、私募股权、并购和证券发行,并精通餐饮法和中国实践。

博客文章

最近的资源文章

我们通过免费博客分享我们的丰富知识。
zh-CN 简体中文